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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集中学习
点击:   时间:2024-04-13

【人文学院讯 方静撰稿】为及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人文学院学生党支部于2024年4月12日开展了主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专题学习,本次学习由人文学院总支组织员计娟娟老师领学,支部成员曾欣瑶主持。我院学生支部全体师生党员参与,共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主持人首先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发布时间及背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由党中央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在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全文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主持人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强调“不断纯洁党的思想、纯洁党的组织、纯洁党的作风、纯洁党的肌体”。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随后主持人具体说明了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要做到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遵循以下八条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最后主持人总结,支部全体成员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工作;坚持党性锻炼,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立足岗位,争做新时代清正廉洁合格党员。

通过此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让我们明白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觉悟,筑牢思想根基,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中共人文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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