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积极分子培训会
【人文学院讯 张熙悦撰稿】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明晰党员义务与权利,强化责任担当,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青春力量,2025年11月11日18:00,江西服装学院人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周洪英在思贤楼报告厅为学校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了以“牢记义务权利,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挺膺担当”为主题的党课。
党课开篇,周洪英书记围绕“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展开系统讲解。她指出,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对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周书记详细解读了党员的八项基本义务,从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各类知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到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再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方面,层层递进地阐释了党员的基本义务的丰富内涵。
在“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环节,周洪英书记逐一梳理了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包括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参与政策讨论、提出建议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着重讲解了党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规则,明确党员在党内不论职务高低,权利一律平等,党组织应尊重和保护党员权利,党员也应珍惜并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周书记指出,党员权利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是党员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党员要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主动运用党员权利为党的事业建言献策。针对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她提出四点要求:要认清权利行使的重要性,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课最后,周洪英书记围绕“辩证统一地认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进行深入阐释。她强调,党员义务和权利具有鲜明党性,二者有机统一、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在动态中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周书记指出,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是保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需要,是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需要。为方便学员记忆,她分享了党员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的通俗口诀,让理论知识更易入脑入心。
通过此次培训,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党课内容详实、案例鲜活、逻辑清晰,既深化了对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认识,又增强了责任担当意识。大家未来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为党的事业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自身力量。